Yamaha Corporation宣布針對中國電子樂器製造商的侵權訴訟勝訴

日本濱松--()--(美國商業資訊)-- Yamaha Corporation (TOKYO:7951)(以下簡稱「Yamaha」)欣然宣布,我們對Medeli Electronics Co., Ltd(得理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Medeli」或「被告」*1)侵犯Yamaha自動伴奏音樂資料(以下簡稱「風格資料」*2)的著作權一事在香港法院提起針對Medeli的訴訟,並已成功獲得如下裁決。

1. 訴訟概要

Yamaha於2020年3月在香港高等法院對Medeli提起侵犯版權的法律訴訟,指控被告未經Yamaha授權,複製了多項Yamaha的風格資料(已預設於Yamaha的46個型號的可擕式電子琴和數碼鋼琴中),並將其安裝到被告的電子樂器中,以Medeli品牌生產和銷售。法院於2022年1月做出了有利於Yamaha的判決,被告已向Yamaha支付了85萬美元的賠償金和訴訟費用,訴訟程序就此結束。

2. 判決要點

  • 停止未經授權使用Yamaha風格資料,並銷毀任何剩餘副本
  • 停止銷售、召回和銷毀安裝了風格資料的產品
  • 支付損害賠償金和Yamaha的訴訟費用

2006年,Yamaha對包括兩家被告集團公司在內的四家公司提起版權侵權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做出了有利於Yamaha的判決。此外,被告此次承認侵犯了Yamaha風格資料的版權,並支付了85萬美元的賠償金(包括Yamaha的訴訟費用),這一事實顯示了樂器的一項重要功能——風格資料的價值。我們體認到,成功地將風格資料做為版權作品進行保護,對於遏制類似的侵權事件具有深遠意義。

Yamaha將智慧財產權視為重要的管理資源。Yamaha 堅決反對任何侵權行為,並採取一切措施保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

*1 關於被告Medeli
Medeli是一家電子樂器製造商,總部設在香港,從事電子樂器的開發、製造和銷售。

*2 「風格資料」和自動伴奏功能
自動伴奏功能是指用戶只需按住和絃,電子樂器就會自動演奏伴奏部分的功能。Yamaha將流行音樂、爵士樂、拉丁音樂和舞曲等各種類型的音樂模式資料稱為「風格資料」。
我們相信,高品質的風格資料能夠吸引客戶,這也是客戶選擇我們的原因之一。因此,Yamaha透過精湛的科技和創造力以及大量的投資,不斷努力創造和開發風格資料。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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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HA CORPORATION
電話:+81-(0)53-46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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