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BUSINESS WIRE)--(美國商業資訊)--澳洲稅務局(ATO)簡要說明它可以對不遵守稅務規定的線上零售商採取的處罰措施,以支持遵守規定的線上零售商避免處於不公平劣勢。
自2018年7月1日起,向澳洲消費者出售價值等於或低於1,000澳元的低價值商品需繳納商品及服務稅(GST)。如果國際零售商在12個月期間的GST營業額達到或超過7.5萬澳元,就必須進行線上登記。
ATO指稱,這一政策迄今為止獲得正面回應,並將繼續全力支持已登記的線上零售商,確保他們為新的變化做好準備。
ATO助理專員Adrian Preston-Loh表示,這包括採取行動以確保這些企業在面對違規的競爭對手時不會處於商業劣勢。
Preston-Loh先生表示:「我們的首選辦法是繼續與企業合作,以幫助他們遵守新規。但我們會確保任何已盡力去誠實履行其稅務義務的企業不會處於不利地位。」
「執意不遵守新規的企業可能會面臨處罰。」
ATO將利用財務資料追蹤、海關資料和線上調查來鑑別未履行義務的企業。這些企業可能會面臨以下措施:
- 代表企業強制進行GST登記
- 額外處以75%的行政罰款,這一罰款將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應付款項
- 攔截從澳洲匯向企業的資金
- 在企業所在國家的法院登記債務
- 要求企業所在國家的稅務機關追討債務
新法對澳洲境內的消費課稅。它將確保GST平等地適用於進口商品和源於國內的商品。對於向澳洲出售商品之零售商的任何現有貿易或關稅規定不會造成影響。
Preston-Loh先生表示:「新的課稅措施將為所有零售商提供更公平的貿易環境,並確保澳洲消費者購買的低價值商品有相同的稅務處理方式,無論他們從何處購買。」
對於尚未登記的企業,可在簡化的登記系統ato.gov.au/GSTSimpleReg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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